2024年第三季度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11-01  来源: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务督查部   编辑:何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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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三季度,全省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854件。其中,省院记录报告13件,市分院记录报告284件,基层院记录报告1557件,分别占比0.70%、15.32%、83.98%。

——从记录报告的数量看,7月共记录报告660件,8月共记录报告635件,9月共记录报告559件。

——从被记录人职业类别看检察人员被记录3件,占比0.16%;公安、法院等其他司法机关人员被记录73件,占比3.94%;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被记录187件,占比10.09%;社会人员被记录1451件,占比78.26%;律师被记录140件,占比7.55%。

——从填报人记录报告的过问干预司法办案情形看,记录人认为对方系打探案情、为案件当事人说情、要求帮助转递案件材料的546件,占比30.10%;打听案件承办人信息、邀请私下见面的130件,占比7.17%;了解案件进展、反映司法办案问题的878件,占比48.40%;请托人希望案件依法公正或加快办理的147件,占比8.10%。另有6.23%的检察人员记录法律政策咨询等其他司法办案相关事项。

——从“零报告”情况看,全省各级院无3个月均为“零报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