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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派干部挂职 携手共促交流——绥芬河市人民检

时间:2020-11-13

来源:绥芬河院

编辑:马晓宇

录入:黄百玲

审核:杨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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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与行政机关和群团组织举行互派干部交流挂职工作见面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有关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互派干部挂职交流的工作要求,切实提升线索发现、调查取证、督促检察建议落实的办案能力,推动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相互学习、理解、配合和支持。11月13日上午,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与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妇联召开挂职干部见面交流会。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张恩宏、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刘秀斌、市妇联副主席具振秀出席见面会。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胜春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钧波主持会议。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胜春与三家挂职单位领导联合会签文件
   在见面会上,宣读了开展互派干部交流挂职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双向挂职的工作职责、工作范围,介绍了互派干部的基本情况和专业特长。三家挂职单位领导围绕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如何协调配合,实现司法权与行政执法权有效衔接等方面进行了坦诚交流。挂职干部作表态发言。
   李胜春副检察长就互派干部挂职工作如何有序开展和深入推进,对互派干部工作提出了期望。他指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建立互派干部挂职交流机制,是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需要,是专业干部培养的需要,是检察业务工作有序平稳运行的需要,是对接行政机关执法办案的需要。通过加强干部交流,增进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职能了解,取长补短,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知识构成,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检察院机关派出的挂职干部,要认真学习挂职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掌握了解工作职能、标准、时限及权力清单等,为挂职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希望到检察院机关的挂职干部能多提供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领域的专业技术支持,协助解决案件办理中专业领域问题。通过此次互派干部交流工作,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深度融合,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水平,形成同向发力助推绥芬河自贸经济发展新格局。
   下一步,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将积极总结互派干部交流过程中的经验,不断拓宽渠道、丰富形式,增进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群团组织的互信和理解,互通相关执法和司法信息,实现检察机关与行政单位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有力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真正做到双赢、多赢和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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