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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深入

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督导调研民事检察工作

时间:2020-11-20

来源:绥芬河院

编辑:李文琪

录入:黄百玲

审核:杨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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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7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李靖海、副主任徐松一行深入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督导调研民事检察工作。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鞠威、第五检察部主任魏文涛等陪同调研。

   会前,各位与会人员参观了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民事工作文化墙。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张海娣,就民事检察的工作理念、创新工作、典型案例进行讲解,李靖海主任详细的询问了每一幅图版展示的意义、每一件创新案件办理经过、每一面锦旗背后的故事,对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调研座谈期间,东宁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李爱玲、穆陵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于彤,绥芬河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郭敏分别详细汇报了各院2020年以来民事检察工作案件办理的基本情况,就民事检察工作中的重点、亮点、特色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并就办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交流发言。
    听取汇报后,李靖海主任结合实际情况对每个基层院的民事检察工作的完成进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逐一点评,既肯定了成绩又指出不足,并提出指导意见:一是支持起诉作为民事检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夯实工作的基础上要不断开拓新领域,既要切合实际又要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顺势而为提升民事检察工作质效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度。二是建设一支学习型民事检察队伍,从事民事检察工作的“新人”,要多看、多学、多研究高检院、省院、市院发布的典型案例,通过不断学习积累将民事检察队伍整体业务水平提升到一个新高度。三是坚持“求真务实,守正创新”的民事检察工作理念,工作中要在法律的框架下,不断拓宽民事检察工作新领域。
   此次调研,为基层院开展民事检察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思路和方向。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督导调研也是对民事检察工作的再动员、再部署,抓紧全年剩余工作时间,查缺补漏,补齐短板,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同时,进一步探索创新民事检察工作新方式,在办理案件下功夫不断提升案件质量,民事检察案件无大小,要秉持工匠精神,办好办优每一个案件,推动民事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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