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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元旦前监管场所安全专

时间:2021-12-31

来源:绥芬河院

编辑:马晓宇

录入:黄百玲

审核:杨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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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1日,为确保元旦期间监管场所的安全,防范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胜春带领第四检察部主任王军等干警到绥芬河市看守所开展元旦前安全专项检察。
 

   由于绥芬河市疫情原因无法深入到监区内实地检查,副检察长李胜春在绥芬河市看守所领导的陪同下,通过监控视频查看了在押人员生活区域通风、消毒情况及监管民警值班情况,对看守所现阶段疫情防控用具储备情况、医疗及伙食保障情况进行了了解,并详细了解了看守所在押人员总押量、重点人员思想状态、节前清监以及节日期间安全防范预案等情况,同时,要求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安排好节日期间的驻所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检查过后,检察干警与看守所领导对此次安全防范检察进行意见交流后达成共识:一要认真做好对在押人员的教育疏导工作,确保人员情绪稳定,及时防范突发状况。二要加强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检查,做好物质保障、卫生及疫情预防。三要加强对监室及监管设施的清理检查,杜绝违禁品流入监室,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确保节日期间监所内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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