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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工

时间:2021-02-08

来源:绥芬河院

编辑:马晓宇

录入:黄百玲

审核:杨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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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社区矫正对象服务管理工作,加强与绥芬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配合,2月5日上午,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红艳一行与市司法局就春节期间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交流座谈。
   座谈中,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红艳、第四检察部负责人王军对春节期间的社区矫正工作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强化监管责任意识,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请销假审核,严格定期报告制度,防止节日期间脱管失控情况的发生。二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三是对社区矫正对象生活确有困难的,建立相互通报机制,及时开展救助帮扶工作,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崔巍、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何东昊就春节期间社区矫正工作措施和已开展的排查情况进行了通报。绥芬河镇司法所所长曹哲、阜宁镇司法所所长管海龙对社区矫正对象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
罗红艳副检察长表示,将会进一步深化与市司法局的沟通协作,建立社区矫正联动机制,从而不断推进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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