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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普法惠民 绥检君们这样做

时间:2017-12-04

来源:绥芬河院

作者:李发会

编辑:杨钧波

录入:绥芬河院

审核:杨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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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党的十九大强调,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12月4日是第四个 “国家宪法日”,值此之际,绥芬河市人民检察普法宣传团队来到了新兴社区,一改以往发放文字资料的形式,通过更为直观的现场授课、咨询的方式,对社区普法盲区老年人详细讲解了宪法的概念、特征,以及老年人有可能遇到的宪法问题。
    “通过今天检察院同志的宣传,让我们老年人也对宪法有了深入的认识和了解,并且知道了每年都有国家宪法日,这样的活动对促进全民知法、懂法和守法具有重要的作用。”一位现场参加授课的群众满怀肯定的心情说到。
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始终以强化宪法意识,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为已任,同时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将“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作为分内职责、应尽义务,注重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扫除普法盲区,努力提升群众法治观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将检察的声音传下来,将群众的要求传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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