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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 “义务植树造林—

时间:2018-04-26

来源:绥芬河院

作者:马晓宇

编辑:杨钧波

录入:绥芬河院

审核:杨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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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回土默川,万物生光辉,又逢一年一度植树节。4月25日,为积极响应市机关工委关于开展“义务植树造林——共建美丽家园”号召,进一步贯彻落实干部队伍建设年相关要求,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以开展“主题党日”为契机,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进群同志,院党支部书记、副检察长冯宝林同志的带领下,全体干警到乌苏里街与东环路交汇路口处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为生态文明建设再添一抹新绿。
   活动中,检察干警们鼓足干劲、合理分工、默契配合,经过近2个小时的辛勤劳作,将树苗全部栽种完毕,按标准完成了责任区内的植树绿化任务。

   通过此次植树活动,既强化了党员干部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同时也展现了检察干警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增强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也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践行,用实际行动为建设生态宜居的绥芬河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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