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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校园“舌尖上的安全”
时间:2018-06-01
来源:绥芬河院
作者:
郭敏
编辑:
杨钧波
录入:
绥芬河院
审核:
杨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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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孩子们的饮食安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和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侦查监督科与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对绥芬河市高级中学等学校周边的20多家小饭店、食杂店摸排检查。
此次专项活动中,联合检查组重点检查了校园周边食杂店有无过期变质食品、“三无”食品,及食品的进货渠道,进货单据;校园周边餐饮店有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及餐饮店环境、卫生情况。
通过此次联合检查,发现有一家餐饮店服务员健康证到期,一家餐饮店卫生条件恶劣,另有三家饭店公示板上未标注负责人、食品安全员。针对以上情况,执法人员当场作出了责任经营者限期整改的处理决定。
本次联合检查活动,净化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为学生们撑起了校园食品安全的“保护伞”。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表示,将以此次联合执法活动为契机,拓宽公益诉讼渠道、立案监督线索,与行政执法机关形成互通机制,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及时移交犯罪线索,为绥芬河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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