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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检察院实地调研推进林长制走深做实

担起检察职责 护好巍巍青山

时间:2021-03-03

来源:绥芬河院

编辑:马晓宇

录入:黄百玲

审核:杨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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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为全面提升绥芬河市森林和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监督相关行政单位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履职行为,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武新宇实地调研走访林业和草原局推进林长制走深做实。
经调研,了解绥芬河国有林地国家重点公益生态林38万亩和集体林护绿、增绿、用绿、管绿、活绿5项任务制度及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等相关情况。同时与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吕靖及负责林长制工作的人员举行座谈会,建立信息互通、会商、检查机制,助力保护发展绥芬河市森林草原资源。
调研后,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武新宇表示,要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合作理念,打通森林资源管护“最后一公里”,推动林长制落地见效,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建设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推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实施动态监测,让一山一坡、一园一林都有专员专管,责任到人,真正将护林职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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