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首页/ 检察业务/ 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1-9月份检察业务数据

时间:2021-10-14

来源:绥芬河院

编辑:马晓宇

录入:黄百玲

审核:杨钧波

【字体:  

近日,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对2021年1—9月份我院检察业务工作核心数据情况进行了统计。具体情况如下:

 

图片

一、刑事诉讼工作基本情况

 

 

(一)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

受理审查逮捕31件50人,批准决定逮捕25件38人,不批准逮捕5件10人。

受理审查起诉105件128人,起诉98件113人,不起诉6件6人。

(二)

刑事“案-件”比

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案件比1.1143。

(三)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

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1-9月份审结处理120人(其中不起诉6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09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90.8%。

(四)

确定刑量刑建议

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1-9月份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100%;采纳率为98.99%。

(五)

捕后判决情况

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1-9月份捕后判缓刑率6.45%。

(六)

不捕率

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1-9月份不批准和决定不捕10人,不捕率为20.83%。

(七)

不起诉率

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1-9月份审结时决定不起诉6人,不诉率5.83%。

(八)

捕后不起诉

绥芬河市2021年1-9月份捕后不起诉0人。

(九)

撤回起诉

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1-9月份撤回起诉0人。

 

 

图片

二、刑事监督工作基本情况 

 

 

(一)

立案和撤案监督

1.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同比增加135.71%。监督立案率为75%。

2.监督撤案5件,监督撤案率为100%。

(二)

侦查活动监督

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7件次。

(三)

审判监督

审判监督程序共提出2件。

(四)

纠正漏捕和纠正漏诉

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1-9月份纠正漏捕2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3人。

(五)

刑事执行监督

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4件。对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13件。

 

 

图片

三、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一)

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

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1件。 

(二)

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

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16件。

(三)

民事执行活动监督

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23件,提出检察建议16件。

 

 

图片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受理线索37件,诉前程序32件。

 

 

图片

五、其他检察工作

 

(一)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1-9月份起诉未成年犯罪1人。

(二)

听证工作情况

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1-9月份共开展听证24件次,其中公开听证24件次。


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 邮编:150090
黑ICP备05000574号-2 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