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形记” | 检察官精准帮教 为迷途少年点亮前程
时间:2021-09-28
来源:绥芬河院
编辑: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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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杨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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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对1名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满的未成年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在不起诉宣告会上,小李(化名)发自内心的说到:“感谢检察官给了我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通过这几个月来的精准帮教,使我深刻反思了自己的错误行为,我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努力学习,回报父母和社会。”
时间回到2019年12月,小李和同学在娱乐场所内娱乐,在得知被害人吴某某和王某某也在该娱乐场所内,因不满被害人吴某某追求王某某,遂前去对吴某某进行殴打,造成被害人吴某某轻伤的损害结果。
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小李为在校未成年人学生,多次深入学校走访,开展家庭考察和社会调查,对其在校表现、家庭情况、成长经历进一步了解,发现小李缺少有效的家庭监管,且犯罪时系未成年人,犯罪后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承办检察官决定给小李一次改过的机会,于是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为六个月。
在这六个月的考察期里,承办检察官每月都与小李交流谈话,了解他的思想变化、学习生活等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帮教和疏导。鉴于其父母疏于管教,承办检察官安排了家庭亲子活动,赠送给他法律书籍,让他和父母共读一本好书,搭建起父母与小李沟通的桥梁。经过多方面的帮教,小李被一所大专学校录取,成功圆梦大学,奔赴新的前程。
现在,六个月的考察期已经结束了,承办检察官依法对小李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并向公安机关送达了犯罪记录封存决定书。看到小李能真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重新走上了人生正轨,承办检察官看了看自己身前的检徽,欣慰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