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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宣传全覆盖 群防群治护少年

时间:2022-06-01

来源:绥芬河院

作者:赵璐

编辑:王佳

录入:杨仕博

审核:杨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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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嫩绿的树芽在阳光雨露的滋润下开枝散叶,祖国的花朵在我们的关心关怀下茁壮成长。为提高未成年人对烟草危害的认知水平,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在“六一”儿童节之际,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绥芬河市烟草专卖局、绥芬河市公安局、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开展未成年人禁烟普法宣传活动。
  在此次普法宣传活动中,各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电子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重点对中小学校周围零售卷烟销售点、广场电子烟销售点进行了走访、检查、普法宣传,并明确告知经营者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从源头上斩断未成年人吸烟的隐患,形成未成年人远离烟草的保护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打造一个清朗的“无烟环境”。
  在广场、学校周边人员流动性大的场所,以发放未成年人禁烟宣传单、现场讲解法律法规等方式,向人民群众普及未成年人吸烟的危害及发现向未成年人售烟的举报电话,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到未成年人禁烟活动中来的良好社会氛围。
  吸(卷)烟、电子烟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巨大危害,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将携手绥芬河市烟草专卖局、绥芬河市公安局、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持续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的违法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的侵害。
  未成年人保护“禁烟战”还需要依赖“群防群治”方式,久久为功,守护孩子健康。发现向未成年人售烟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0453-3999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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